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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和紙板水分的測定法
日期:2024-12-23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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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紙和紙板水分的測定法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取樣時測定紙和紙板中水分的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紙和紙板水分的測定。
本標準不適用于測定在規定的試驗溫度下含有除水以外能揮發的任何物質的紙及紙板的水分。
2 引用標準
GB/T 450 紙和紙板試樣的采取
3 定義
水分是指紙或紙板在規定的烘干溫度下,烘至恒重時,所減少的質量與試樣原質量之比,以百分數表示。
4 儀器
4.1 天平:感量0.001g。
4.2 試樣容器:裝試樣及稱重用,要求密封性好。
4.3 干燥器。
4.4 烘箱:溫度可以控制在105+2 。
5 容器的準備
取樣前,將足數潔凈、干燥的容器編上號,并在大氣中平衡,然后將每個容器稱重,并蓋好備用。
6 取樣
應按照GB/T 450取樣。
7 試樣的選取、制備和稱重
7.1 當單位是令或包時
7.1.1 測定一批的水分平均含量
紙或紙板的定量小于或等于225 。
從每令或每包的中央至少連續取4張試樣,將試樣快速折疊或切開,裝入容器中,容器內裝的試樣質量至少為50g,稱量裝有試樣的容器,并計算試樣的質量。
紙或紙板的定量大于225 。
從每包或每令的中部取一張或多張試樣。取寬度50-75mm,長度不小于150mm的樣品條。其總質量至少為50g,立即裝入容器中,稱量裝有試樣的容器,并計算試樣的質量。
7.1.2 平板樣品中部與邊之間水分變化
從每令或每包的中部,連續取若干張樣品,將這些樣品按下圖切成50-75mm試樣條,并切取距離原樣品頁邊150mm以內的紙或紙板,切好后去掉頂層和底層試樣條,將中間的兩組合并成一種試樣,從邊上切取的兩組試樣組成另外兩種試樣,每種要有兩份試樣,每份試樣質量至少為50g,立即將各份試樣放入容器中,分別稱量裝有試樣條的各容器,計算出每個試樣的質量。
7.2 當單位是卷筒時
7.2.1 測定一批樣品水分的含量
將卷筒外部的損壞層全部取下棄去,如果定量小于 ,至少再去三層未損壞層。如果定量大于 ,至少再去一層未損壞層。
將卷筒按橫向切取至少厚5mm的樣品層,然后將樣品層鋪平,按縱向切取寬50-75mm的試樣組條,從靠近卷筒兩邊上各切取一組試樣條,在兩邊之間的中部處切取另一組試樣條,或從卷筒上整幅切取。試樣切樣時注意不要使一疊樣品中的紙頁或一組樣品中的紙條分開。
棄去每組試樣條的上層和底層紙頁,將余下的試樣條合并在一起組成試樣,并將不少于50g的試樣裝入容器中。若50g試樣體積過大,可用較少量試樣,但應在試驗報告中說明。
7.2.2 測定橫向水分的變化
按照7.1.2規定的方法,在卷筒橫幅上至少在三個位置上選擇試樣,按橫向切取寬50-75mm的試樣,較大尺寸沿紙的縱向,對每個位置所取的試樣進行試驗,并分別報告其結果。
8 試驗步驟
將試樣放入已烘干至恒重的容器中,打開容器的蓋子,連蓋一起放入105+2的烘箱中烘干,試樣也可以從容器內取出來攤開烘,容器和蓋也在同一烘箱中烘干。當烘干結束后,應在烘箱內將容器蓋好。如攤開烘,應將紙條放回容器中蓋好。移入干燥器中,冷卻30min稱重,重復上述操作,直至兩次稱量相差不大于原試樣重的0.1%時,即可認為達到恒重。
9 結果計算
水分X(%)按下式計算:
式中: --烘干前試樣質量,
--烘干后試樣質量,
測試結果準確至0.1%。
10 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中應包括下述內容:
10.1 要求測定一批水分平均值時
a.平均值
b. *大*小值 對所選取的全部試樣
c.標準偏差
d. 試驗次數
10.2 要求測定平板或卷筒橫幅水分的變化時
a.平均值
b.*大值和*小值 對按照7.1.2或7.2.2規定的方法選取的每種試樣
c.標準偏差
d.試驗次數
e.取樣位置